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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视力残疾人群现状分析
2024-11-10 21:54

 

中国视力残疾人群现状分析

      盲和低视力是我国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之一。

      人口的增加和老龄化加剧使与年龄相关性致盲眼病不断增加。了解我国盲和低视力的患病率、主要致盲因素、患者的生存质量和康复情况,对制订防治视力残疾的规划,有效地开展视力残疾的防治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1 视力残疾的流行病学调查

      1.1 视力残疾患病率

      2006年全国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单纯视力残疾的患病率为0.94%。其中,盲患病率为0.31%;低视力患病率为0.63%。盲与低视力患病率之比为1:2.03。根据我国现有人口约13亿人推算,我国单纯视力残疾的人数达1230万人,如果包含多重残疾者,视力残疾的患病率为1.53%,视力残疾的人数达2003万人。9省(市、自治区)眼病流行病学调查以50岁及以上的人群为目标人群,盲的患病率为1.93%,低视力患病率为5.30%。

      1.2 视力残疾的病因

      “二抽”的结果显示,引起视力残疾的第一位原因是白内障,占视力残疾人群总数的56.7%;其余依次是视网膜和葡萄膜疾病14.1%。角膜病为10.3%、屈光不正为7.2%、青光眼为6.6%[1]。9省(市、自治区)眼病流行病学调查视力残疾前三位的原因是白内障、角膜混浊和视网膜疾病。

      1.3 视力残疾的影响因素

      视力残疾受年龄、地区、医疗保健水平、文化程度、经济状况、环境因素和性别等因素的影响。年龄与视力损害的相关性最强,随着年龄的增加,盲和低视力患病率都在增加。0~19岁时,单纯视力残疾的患病率≤0.10%。50岁以后,单纯视力残疾患病率增加明显(50~54岁年龄组为0.84%)。同时在不同的年龄组,主要的致盲因素也不相同。在40岁~69岁组,青光眼是导致盲的主要原因,70岁以上组白内障是致盲的主要原因。

      女性视力残疾患病率(1.14%)明显高于男性(0.75%)。0~44岁时,男女单纯视力残疾的患病率相当接近。45岁以后女性单纯视力残疾的患病率高于男性,这种趋势在65岁以后更加明显。

      农村地区视力残疾患病率(1.07%)明显高于城市(0.70%),引起视力残疾的原因基本相同,但程度有所不同。在农村地区引起视力残疾的主要原因中,白内障、角膜病所占比例较重。

      文盲中,盲和低视力的患病率最高,随着受教育程度的提高,盲和低视力的患病率有所下降。

      由上可知,老年人,低教育程度、低收入和农村地区是加强眼病保健、宣传和防治工作的重点。

      1.4 视力残疾的变化趋势

      1987年第一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资料显示,盲患病率为0.43%,低视力患病率0.6%。而2006年第二次调查结果显示盲患病率为0.50%,低视力患病率为1.03%。

      由于我国人口基数增加,人口老龄化,视力残疾人数变化趋势是增加的。与第一次残疾人抽样调查相比,由于防盲治盲工作的开展,尤其是加强了白内障盲人的手术治疗,减缓了我国盲人的增长速度,但是低视力患病率增加明显。调查提示我们在加强盲人复明治疗的同时,也要重视低视力患者的康复。

      在视力残疾的病因中,白内障仍然是第一位的,由于沙眼致盲率的降低,视网膜和葡萄膜疾病已经成为我国第二位主要致盲疾病。

      除上述调查之外,我国各省(自治区)几乎都开展了眼病流行病学研究,涵盖了不同区域、不同年龄、不同民族和不同疾病。这项研究按照国际标准进行检查、诊断和质量控制,结果得到国内外同行的认可。

      2 视力残疾患者的眼病意识

      患者眼病意识主要是指患者对视力的要求。

      从视力残疾患者自身的角度出发,对眼病意识的调查,可以了解阻碍患者治疗的因素,为提高眼病治疗的覆盖率寻找有效方法。

      许京京等对广东省斗门县50岁以上视力损害患者的眼病意识调查,结果表明,在视力损害患者中,95.4%知道自己视力有障碍不超过1年。在可治疗的眼病患者中,只有24.2%的患者知道眼病可以治疗。

      在农村白内障防盲手术前患者眼病意识调查中,意识到自己眼病存在时间在1年以上的患者为89.6%。治疗障碍主要为:还能看见、经济困难、年纪大不要求手术、不了解手术效果如何。由此可以看出,农村视力残疾患者对生存质量的要求比较低,自我保健意识低下,导致其不愿意接受治疗。同时也提醒我们手术质量的重要性。

      在眼病健康意识方面,将近50%的患者没有把视力下降和眼病联系起来,这也许是眼睛有症状不就医,没有意识到眼病可以治疗的主要原因。眼病意识有明显的城乡差别,而且与文化程度有关,最主要信息来源是听周围人谈论及通过电视节目,因此,选择合适的宣教途径,在农村进行眼病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很有必要。

      老年的患者如此,而在8~14岁儿童的眼病调查问卷中,41.1%的视力差儿童意识到可能有眼病,未治疗的原因仍然是:没有关系,还能看见。因此,加强儿童与家长眼病知识的宣传教育,定期开展眼病普查,是早期发现,及时治疗儿童眼病的重要措施。

      目前农村多数视力残疾患者仍然处在一种“三不知”状态——不知道自己眼病可以治愈,不知道去哪治,不知道找谁可以得到帮助。国际防盲协会1994年提出的防盲工作“三A”原则——适当的,能负担的和可接受的(appropriate, affordable,accessible)完全适合我国国情。降低医疗收费,提供价廉效优的眼病治疗方案,提高医疗的可接近程度,是提高视力残疾患者就医的关键。

      3 视力残疾患者的生存质量

      问卷是研究生存质量的主要工具。我国眼科防盲工作者不仅在探讨制订一个可量化测定视力残疾患者视功能相关生活质量的量表,以评价其信度和效度方面作出了努力,并在此基础之上,对一些视力残疾患者的生存质量进行了研究。

      视力状态是生存质量的显著决定因素。视力障碍明显影响人群的日常生活(自理程度、社交及各项活动)、精神健康、社会负担等总体健康状态。如白内障患者,50%患者在行为上、26%在自理能力、30%在情感方面、57%在日常生活中有障碍。而在这些疾病得到治疗后,可以不同程度地改善患者的生存质量,使患者的自我照顾能力、日常活动能力较术前得到了改善。眼外伤患者手术后的生活质量总分及视功能、社会活动、精神心理、身体机能四方面的得分明显提高。值得注意的是不同文化程度的患者对术后视力恢复的期望有明显的差别,并直接影响其术后的精神状态。由此可以推测,仅用视力检查来评估视力残疾患者的治疗效果具有一定的片面性,视力的恢复和与视力相关的生存质量改善程度并非是完全一致的。

      目前在视力残疾患者的治疗中,更多地是重视药物、手术等治疗过程,而忽视了疾病时间、治疗方式、治疗时间、疾病并发症、文化程度、经济收入都对其生存质量有影响。很有必要将心理学和社会学内容引入治疗观念中,使患者得到社会、精神和生理方面的康复。

      4 视力残疾患者的康复状况

      20世纪80年代初,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眼科界及社会各界的重视和共同努力下,我国低视力康复工作开始步入正规发展阶段。

      从1988年开始制订的全国“八五”康复规划到“九五”“十五”和“十一五”规划,都将低视力康复列入了重点。“视觉第一中国行动”“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以及其他的扶贫手术行动和工程等,使近600万白内障患者重见光明。同时,《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提出要为10万名贫困低视力者免费配用助视器,而且要求各级残疾人用品用具站会同有关单位,扩大助视器供应品种和数量,提供信息服务,形成助视器供应服务网络。目前,在我国的某些大城市建立了助视器的生产定点厂家,至今已有近四十万低视力患者配戴了低视力助视器。2008年度全国残疾人小康实现程度监测结果显示,七类残疾人接受康复服务的比例增加,而视力残疾人接受服务的比例增加是最大的,达到了21.7%。

      尽管取得了很多成绩,我国视力残疾的康复工作仍存在较多问题。具体表现在:

      ①白内障手术率(CSR)低,相对于发达国家的5000例,我国2006年为450例,2009年为796例。

      ②9省(市、自治区)的眼病流行病学调查证实我国总的白内障手术覆盖率为35.7%,表明在我国仍有三分之二的白内障盲人没有得到及时治疗,今后需要关注这一人群。

      ③1988~1996年全国完成的175万例白内障手术中11%的患者视力仍低于0.3,许多患者术后脱盲但未脱残。这提醒我们在提高白内障手术覆盖率的基础上,手术质量的提高将成为我国视力残疾康复工作的下一个目标。

      ④对青光眼、老年黄斑变性、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等一些目前难治的致盲眼病应加强防治和研究工作。

      ⑤需要加强儿童眼病的筛查,降低儿童盲的发生率。

      ⑥由于缺乏国家大型研发资金的支持,我国生产的助视器,数量、质量与品种与国外相比差距较大,研发新的符合中国低视力患者消费水平的助视器很有必要。

      ⑦加强健康教育,使视力残疾的康复做到防与治相结合,让视力残疾患者获得更大的康复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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