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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村民保护庄稼电死3头野猪被判刑
2024-12-06 01:07
巴中村民保护庄稼电死3头野猪被判刑 野猪

    四川在线消息(孙渝杰  记者 白川东)3月27日,气温骤降,海拔800余米的凤头山村更是寒风凛冽。在村委会的小会议室里,一场庄严的巡回审判正式开始。据悉,这是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巡回审理的一起非法狩猎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2019年3月,家住巴州区凤头山村的吴老太,早年丈夫因病去世,独自一人靠着种庄稼维系生活,虽说生活上不富裕但还算是平静。然而这平静的生活,却因为一群“不速之客”的到来,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这群“不速之客”就是让凤头山村居民“头疼”的野猪。几天之间,这群“不速之客”光顾了吴老太的玉米地、菜园子、油菜地,这可让吴老太愁坏了,心想“这样下去,庄稼还不得让它全糟蹋了”。于是吴老太四处打听驱赶野猪的方法,放鞭炮、稻草人、敲铁皮作响等方法“齐上阵”,都无法阻挡野猪的侵扰。后来,吴老太只好“扎营”于田地间,夜夜守护着庄稼地。

    直到有一天,一个新鲜东西传到她的耳朵里——“庄园守护机”。通过打听,之前有人通过这种所谓的“庄园守护机”电死野猪,吴老太觉得这下可算是找到了“救星”,可她没有想到就是这所谓的“救星”让她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多方打听,得知网上有卖“庄园守护机”,于是吴老太花了5000多元通过他人在网上购买了一台“庄园守护机”,在卖家上门安装后,“庄园守护系统”大功告成,只等野猪“上钩”。

    就在“庄园守护机”安装完毕后的某天深夜,吴老太听家中有异响,发现是“庄园守护机”发出的警报声,心想:“野猪来了”。吴老太关闭“庄园守护机”电源,快步奔向庄稼地,发现一头野猪躺在了玉米地,经过仔细确认,野猪已经被电死了。又过了两天,第二头野猪也如出一辙地被电死。最开始,吴老太把被电死的野猪经过处理后自行食用,也给邻居们分享“战果”。

    直到2019年4月5日,第三头野猪被电死,在经过他人介绍,吴老太将第三头野猪以及之前的两条野猪腿以1070元的价格卖给了一个“猪贩”汪某。汪某在市场销售时,被检疫人员发现其所售猪肉来源于野生动物,随即将汪某扭送至当地派出所——“东窗事发”。

    经过两个小时的审理,审理查明:被告人吴某某为防止其农作物被野猪损毁,于2019年3月购买了一台最高电压可至8000伏的“虎头牌”智能庄园守护机,在自家承包地周围安装电网对野猪进行拦截。2019年4月5日,被告人吴某某共电击野猪3头,后将野猪肉不仅用于自家和他人食用,部分还对外销售。经鉴定,上述被猎杀的动物属国家保护的具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根据国家林业局《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评估办法》及《陆生野生动物基准价值标准目录》的规定,其基准价值为500元/头。

    最终,刑事附带民事被告人吴某某因犯非法狩猎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追缴其违法所得1070元。同时,判决吴某某赔偿野生动物资源损失1500元。

    审理认为:刑事附带民事被告人吴某某违反国家有关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及狩猎法规,在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和生态环境,同时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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