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绿美江淮行动。2024年计划完成营造林7.73万亩,其中人工造林0.3万亩,封山育林2.8万亩,森林抚育3.1万亩,退化林修复1.53万亩。截至目前,已完成人工造林0.3万亩,封山育林2.8万亩,退化林修复苗木补植1.53万亩,分别占任务总数100%,同时完成森林抚育0.5万亩。
(二)林业改革工作。继续推深做实新一轮林长制改革,贯彻落实“一单一函一检查”工作制度,深化“林长+”机制,截至目前,发布区总林长令1次、工作提示函3次,全区三级林长共开展巡林督查3036次、发现并整改问题165个,全面提升林长履职效能。多措并举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积极推进集体林权“三权分置”。切实加强“银林”合作,开展林权抵押19宗、面积4993.7亩、抵押金额1185万元;开展林权流转7宗、面积2000.2亩、流转金额1074.38万元。
(三)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持续加强“数智松防”建设,全面实现精准化、精细化、可视化、数字化管理。全面完成2023-2024年度枯(病)死松树清理任务计13598株,并以优秀等次通过市级第三方核查验收;完成2023-2024年度健康松树打孔注药保护37.87万株;完成越冬代松毛虫生物飞防及重点区域化学飞防1.63万亩次;及时启动了环黄山“五镇一场”等11个重点区域内的枯死松树树“即死即清”除治工作,截至目前,共清理1698株。排查涉松场所3.19万处,收缴并销毁松材柴火及制品1.42吨;查验各类车辆7645车次,查处涉松案件67起,拆除和销毁松木及其制品512件。切实加大与黄山风景区、徽州区、黟县,宣城市泾县、旌德县等毗连地区联防联控工作,开展联合检查4次。
(四)森林防火工作。强化网格化试点建设,印发《黄山区推进全国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试点区建设工作方案》,统筹推进全国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试点区建设;强化森林防火宣传,印发《黄山区2024年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围绕森林防火进农村、开学第一课、典型案例警示“三个主题”等开展多形式宣传教育,发放宣传材料2万余份;强化隐患排查和野外火源管理,有序开展计划烧除,集中整治森林火灾隐患点41处,同时加大巡查、检查和违规用火案件查处力度,顺利实现“零火情”工作目标。
(五)自然保护地管理和建设工作。积极配合省、市推进黄山(牯牛降)国家公园创建工作。持续开展自然保护地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完成1767个遥感点位的核查排查工作,并对排查出的问题,切实做好整改。会同相关部门,强力推进太平湖流域局部生态破坏问题整改工作。
(六)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切实做好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候鸟保护、野生动物救助等工作,积极开展“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等宣传活动,救助受困受伤野生动物12只。落实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联席会议制度,扎实开展“清风行动”,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做好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受理并补偿野生动物致害件4起,补偿金额9935元。加强古树名木保护,投入25.9万元对28株古树进行了修复。
(七)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严格林地用途管制,实行“林地占补平衡”,对29宗各类征占用林地申报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同时积极做好区重点项目建设要素保障工作,争取报批林地指标15.5803公顷,批复林区道路使用林地11条。持续推进池黄高铁等重点项目临时使用林地复绿工作。完成48个森林督查图斑自查上报和15个问题图斑查处整改工作;严格森林采伐制度,按时下达全年森林采伐限额指标66161立方米。加强全区57万亩天然林商品林和71.9万亩生态公益林保护工作,做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和天然林停伐补助资金的分配工作。制定《关于林业生态环境问题排查移送工作机制》《黄山区林业局行政案件涉案物品管理制度》,不断完善执法制度体系建设,加大对涉林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共查处各类林业违法案件124起,切实保障林区稳定。
(八)招商引资与对上争取及重点项目建设工作。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为契机,充分依托生态资源和“四链”融合路径,大力开展招商引资,签订项目1个,总投资2亿元。不断加大对上争取力度,到位资金3634.94万元。大力实施林业高质量发展工程项目,完成投资2100万元、森林培育1.97万亩,同时林区5条硬化道路已开工建设。
(九)绿色产业发展工作。持续巩固扩大林业特色产业和林下中药材种植规模,新增油茶林0.3万亩、中药材种植面积460亩。同时大力推动森林旅游康养、森林碳汇等绿色产业发展。实现林业总产值49.3267亿元,其中一产12.9398亿元、二产6.4085亿元、三产29.9784亿元。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持续推进绿美江淮行动,完成森林抚育2.6万亩。
(二)林业改革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林长履职效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积极拓宽林业投融资渠道,继续开展林权流转、抵押贷款,不断盘活森林资源资产,进一步激发林业发展活力。
(三)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把关监测普查、综合防治、疫木监管等疫情防控环节,不断巩固防治成效,同时以“数智松防”推动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向高质量、高水平发展。
(四)森林防火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体系,加大宣传力度,严格野外火源管理,开展野外违规用火治理专项行动,确保实现“零火灾”工作目标。
(五)自然保护地管理和建设工作。持续开展好自然保护地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和整改工作;按照省、市部署扎实推进黄山(牯牛降)国家公园创建。
(六)野生动植物保护和野猪猎捕工作。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适时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的联合专项执法行动。加强野猪危害防控,做好野生动物致害保险补偿,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加强古树名木养护工作。
(七)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严格实行林地用途管制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批管理,以及林木、林地、湿地资源监测调查,严格森林采伐监督和管理,认真落实国家及省生态补偿政策,全面加强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保护管理。组织完成项目建设“林地占补平衡”储备库建设等重点工作。继续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林区稳定。
(八)招商引资和对上争取工作及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进一步加强与江浙沪地区沟通力度,充分依托生态、资源和区位优势,大力开展“双招双引”。继续加强项目谋划储备,加大对上争取力度。同时全力实施重点项目建设。
(九)绿色产业发展工作。做好林业特色产业基地造林秋季抚育工作,不断巩固提升造林质量。持续推进林下中药材种植,不断扩大规模。全力推动落地签约项目建设,确保顺利实现年度产值目标。
黄山区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