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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搜索"微信拉票"刷票公司排第一位 简介造假揽客
2024-11-10 15:29

  百度搜索“微信拉票” 多为刷票公司广告 有专门团队运作 报价1000个赞100元——

百度搜索"微信拉票"刷票公司排第一位 简介造假揽客

  百度搜出刷票公司 简介造假揽客

  日前,浙江省教育行政部门就发文要求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坚决禁止各高校用QQ群、微信给学生荣誉评选刷票拉票行为。不过,《法制晚报》记者“刷票”已成一门赚钱的生意,有不少专门团队运作,并宣称都是人工投票。

  记者以“微信拉票”“刷票”为关键词在百度搜索看到,排在首位的就是一家微信投票刷票公司网站,而搜索结果多以微信刷票公司广告为主。而记者在百度上以“微信拉票”专门搜索新闻,排在第一位的同样是微信刷票广告。

  此外,记者发现,搜索结果中排在第一位的“投票吧”网站,其简介造假,这些信息主要用于吸引消费者。

  今天上午,相关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刷票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的竞争秩序和市场环境,属于法律严厉打击的不法行为。

  对此,百度相关负责人回应称,第三方网站做广告,百度是没法控制的,但如果网站从事的是国家认定的非法行为的话,肯定会进行相应的处理。

  发现

  百度搜索“微信拉票”

  刷票公司排第一位

  记者在百度上分别以“微信拉票”“刷票”为关键词搜索,排在第一位的内容均是刷票网站。其中一个名为“投票吧”的网站宣称为“微信刷票 微信投票 微信刷投票器 专业+高效”。

  这一网站介绍为广州刷票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刷票),并称“微信刷票是亚洲上网最早的中文媒体,于1995年在香港创立。刷票于2000年1月1日创刊出书的《刷票周刊》,现在已是我国最闻名的时政周刊之一,并以英、日、韩、意等4种外国语出书5种版别……”

  记者查询后发现,该网站所写的这一内容原是“中新社”的互动百科内容,网站把原文中的“中新社”全部替换成了“微信刷票”。

  当记者对网站这一内容提出质疑时,其微信客服表示,网站所填写内容全都是假的,这些假的信息用于吸引消费者。

  微信刷票推广文章

  “埋伏”百度新闻中 

  记者在百度上以“微信拉票”再次专门搜索新闻,排在第一位内容显示“现在‘圆你梦微信投票专家’及‘渔夫微信互投票群’的投票刷票群主,来跟大家讲解微信刷票怎么刷及微信拉票图文教程!”记者点开发现,这同样是条微信刷票广告。

  记者注意到,在百度新闻搜索“微信拉票”的结果中,前两页除了个别新闻和评论文章外,几乎全部被微信刷票的推广文章占据,并且绝大多数来自名为“深圳热线”的网站。“当微信公众号上投票遭遇微信人工刷票、朋友圈拉票、刷投票你还会参与吗”“微信投票通过微信刷票来进行提升票数合适吗?刷票应该如何来进行”……这些看似新闻标题的网页,内容其实全部为微信拉票公司的广告。

  此外,“人工辅助投票拉票微信×××,唯有人工投票才符合主办方要求的,不存在刷票行为!”的广告语以及“微信投票、人工投票加微信号×××,专业人工拉票”“诚信专业拉票、万人团队”等广告图片,夹杂在涉及微信投票的文字中。

  报价

  客服宣称都是人工投票

  抖音1000个赞100元 

  记者在浏览页面期间,不停有客服咨询页面弹出。记者点开页面后,客服不停发送“您好,微信刷票都可以做,有事请直接加微信×××24小时在线客服。”

  按照提示,记者添加了刷票客服的微信。微信名字为“专业投票,诚信为本”,头像是“投票吧”蓝色字体的图片。该微信客服告诉记者:“任何网站、APP、微信平台都可以刷票,价格不等。你得发来你的链接,我这边测试好后,才能给你一个报价。总的来说,抖音1000个赞100元,APP软件1000个阅读量400元,活动类1000票150元。我们有自己的团队,所有投票都是人工投票的。”

  记者又与多名投票代理商联系,其中一个名为“瞪你个笑”的代理商自称使用的是刷票软件,其告诉记者:“我这边的都是很便宜的,当然也有人工的,不过价格相对要高很多。软件刷票比如抖音的话,100元=3000个赞+10万播放量。”

  据介绍,其所经营的业务主要包括各大网站投票、微信投票、抖音刷赞、微博转发等,套餐从5元=100赞至100元=3000赞+10万播放不等。

  体验

  12元300个赞+1万播放量

  1小时后全部刷好

  记者在微信支付“12元抖音刷赞套餐”费用后,“瞪你个笑”表示,12元套餐内容为300个赞+1万播放量。

  这名代理商让记者将抖音上要刷的视频链接发送给他,并让稍作等待,1-2个小时后会再与记者联系。

  1小时后,“瞪你个笑”告诉记者:“抖音上面的视频点赞已经刷好,请注意查收。”

  记者随后打开抖音软件找到之前代刷的视频,点赞数果然由之前的10个升至310个,播放量则从188飙升至1.1万。

  解读

  刷票与雇“托”无实质区别

  属法律严打的不法行为

  今天上午,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的殷国丰律师告诉《法制晚报》记者,近年来社交工具如微信以及一些社交网站上,大量存在代刷票业务,微信红包拉票代刷,网站投票等,拉票者许以小利拉票,个别人甚至当成生意做,明码标价帮别人投票。

  这些手法看似比较新颖,其实非常老套,只是拉票的形式网络化而已,与传统的花钱雇“托”并无实质性区别,严重损害了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的竞争秩序和市场环境,属于法律严厉打击的不法行为。轻则导致交易无效,重则会受到相关法律的处罚。

  对于普通网络调查,律师认为,作为社会统计的方法,刷票行为会直接影响到统计结果的客观真实,影响统计目的实现。如果利用刷票来参与评选、网络民意选举,有贿选嫌疑,违法违纪。

  如果是通过“程序”刷票或其他方式人为造成票数虚高的,可能涉嫌违法,比如对于一些有物质奖励的投票类活动,可能就涉嫌诈骗。

  部分商家的网络刷票行为,虚构交易记录、夸大产品的好评度,不能客观、真实地反映产品信息,诱导消费者做出错误的判断并消费,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以及公平交易权。另外,通过刷票形成虚拟产品的交易记录,企图误导消费,是虚假宣传行为,将面临法律的后果。

  百度对广告有审查义务

  今天上午,北京泽永律师事务所的王常清律师告诉记者,无论是人工刷票还是机器刷票,都是某些互联网经营者以获利为目的的营业行为,该行为违反行政法规,属于非法经营。互联网经营者从事的网络刷票业务严重损害了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该业务显然不可能取得经营许可证。因此互联网经营者未经许可从事该业务属于非法经营,应当依法追究行为人行政责任。

  而百度作为搜索引擎,对广告行为有一定的审查义务,百度在接到举报后有审查并删除的责任。

  追访

  百度:若网站从事非法行为

  会做相应处理

  百度相关负责人于先生对《法制晚报》记者表示,他们目前需要先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于百度搜索来说,如果相关网站从事的是国家认定的非法行为的话,肯定会进行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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