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发现很多人对缓刑都有误解。
“缓刑就是以后都不用坐牢!”
“判缓刑有什么用啊?缓刑期间不还是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NO NO NO
少年,这就是你不懂了 ~
一、缓刑究竟是什么?
缓刑,全称刑法的暂缓执行。
是指法院在刑事审判中,根据被判处刑罚的罪犯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罚的执行。
如在考验期内,满足一定的条件,原判刑罚将不再执行的一种制度。
法律链接:
根据《刑法》第七十六条规定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二、缓刑的适用条件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三、缓刑应该判多久?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根据上述规定,缓刑的考验期是一定比原判刑罚的期间长的。
就比如小明被判了有期徒刑3年,则缓刑应该判4年。
四、缓刑由谁执行?
根据《刑诉》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
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五、被判处缓刑后是否需要坐牢?
缓刑可以不用坐牢,犯罪行为人如果被判处缓刑,可以不在监狱内服刑。
缓刑有考验期,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如期间遵守规定,无犯罪则期满视为刑罚执行完毕。
否则,就要宣告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法律链接:
根据《刑法》第77条的规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六、缓刑期间的要求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不遵守规定是什么下场呢?
给大家举个例子哈 ~
罪犯汤某某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 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汤某某无故不参加社区矫正机构组织的集中教育学习,且未经社区矫正执行机关的批准擅自外出。
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 撤销生效刑事判决中对其宣告缓刑八个月的执行部分,对其收监执行原判拘役四个月。
所以说,
缓刑≠不用坐牢!
缓刑≠想做啥做啥!
缓刑≠原判刑罚直接清零!
缓刑的实质上是国家对于犯罪分子的宽恕,给他们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所以要改过自新,好好做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