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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概念的中国化与“中华民族共同体”——关于“中华民族共同体”概念内涵的思考

   日期:2024-11-11     移动:http://mip.xhstdz.com/mobile/quote/77398.html

“民族”概念的中国化与“中华民族共同体”——关于“中华民族共同体”概念内涵的思考

作者
姚上海(1965—),男,湖南龙山人,中南民族大学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院教授,主要从事思想政治教育、民族理论研究。
李学保(1969—),男,河南光山人,中南民族大学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院教授,博士,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民族理论、民族问题研究。
来源

《北方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3年第2期

摘要
概念是理论研究的基石,讨论并走出当前我国民族理论研究中存在的困惑,还须从其最基本的“民族”概念着手。要结合西方民族概念的引入及其影响,分析当代中国“民族”概念生成的历史渊源,梳理其演变发展逻辑以及学术思想轨迹,找寻中国化的“民族”概念形成的原初动因;聚焦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这一当今我国民族研究的核心命题,把握其鲜明的时代价值和政治诉求,进而以面向未来的时代精神,厘清“民族”概念中国化与中国化的“民族”概念之间的原初张力;在反思“民族”概念中国化的原初误读、泛化应用的基础上,以中华民族的整体观和“人民性”再造民族群体意识,重塑中华民族整体认同,生成具有时代特质的现代“中华民族观”,推动构建具有中国特色和中国气派的民族理论学术体系。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西方之乱’中的种族、民族主义回溯及其应对之策研究”(20AMZ013);中南民族大学中央高校专项项目“新时代民族理论研究守正与创新逻辑研究”(YSY22012)
关键词

民族概念;中华民族;中华民族共同体

从某种意义上说,当前中国民族理论研究领域存在的纠结,早在“民族”概念引入中国之初就在其内涵解析和外延范围争论中有所体现。当年基于动员全民抗击日寇的“中华民族是一个”的理论论断面世伊始就被“中华民族如何构成”的学理质疑所掩盖,由此引发了一场旷日持久的学术争议。此后“中国的民族研究限于少数民族”,走入“问题—理论—政策”的“民族问题之研究”的思维定式中。新时代,当需要建构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理论话语逻辑时,传统的民族研究学科知识和研究路径与时代需求之间的张力开始凸显。化解当前民族研究领域的困惑,我们认为还是应从“民族”概念在中国生成和起源处找寻原因,借以推动构建中国特色民族研究的话语体系。

西方“民族”概念及其历史遗产

在中国古代思想体系和史料文献中,没有出现过与欧洲“nation”相类似的“民族”概念。学术化的“民族”概念最早可追溯到中世纪的西欧,它是西欧特定社会历史和文化发展的产物,与民族国家观念相伴而生,指的是具有国家形态的人群共同体。今天我国学术界广泛论及的“民族”概念,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一个西学术语。西方“民族”概念的产生与西方“一族一国”的民族国家理论密切关联,其形成于特定的时代背景、社会和政治哲学基础。换言之,它与中国传统的族际关系样态、以文化划分族群的历史传统,以及族群称谓表述的社会习惯等都存在着巨大的差异,这就需要我们在分析民族现象、研究民族问题、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时,要辨析和借鉴国外文明成果,为我所用,更要结合中国的历史和国情,用之得当。

(一)西方有关“民族”概念的争论及其实质

聚族而居是人类的本能,民族共同体的形成便是这一群聚本能的具体表现,它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必然产物。然而,民族是“政治词典中最令人迷惑和最有倾向性的术语之一”,具有现代政治意涵的“民族”概念(nation)源自欧洲,理解其原初含义,需要厘清西方学者有关“nation”含义的争论。

关于民族的概念,西方有代表性的解释包括斯蒂芬·格罗斯比从社会文化角度给民族的界定,即民族是历史上不断变迁、在一个领地内生活并具有一定文化特征的共同体。领地、亲属关系和文化传统是构成民族的重要要素。他认为占据相对广阔的地域(领地)是共有文化传统形成的基础,相对统一的地域文化(如语言、律法、习俗或宗教)是社会关系赖以形成的条件,反映集体自我意识的社会关系(亲属关系)是民族区分于其他人类群体的重要特征。赫尔德也认为,民族不是一个国家,而是一个文化实体,同一民族的人说共同的语言,生活在共同的地域,有着共同的习惯、共同的历史和共同的传统。安德森则从政治角度对民族进行界定,他认为民族是想象的政治共同体,并且被想象成为本质上有限的(limited),同时享有主权的共同体,即民族被想象为边界范围有限、拥有至高无上主权、成员间平等友爱的共同体;同时,安德森认为资本主义、印刷科技和人类语言的多样性三者之间的重合互动,为民族意识的产生和民族共同体的想象提供了前提。安东尼·史密斯认为民族是一个与族群联系密切的概念,与族群象征性地和“祖地”(homeland)相连、拥有某些共同文化因素和各种记忆传统相比,民族是“具有名称,占有领土的人类共同体,拥有共同的神话、共享历史和普通的公共文化,所有成员生活在单一经济之中并且有着同样的权利和义务”。这一界定既包含了民族的经济和政治要素,也包含历史和文化要素。

如上文所述,西方“民族”概念最早可追溯到古代欧洲古罗马时期,即使近代以来,“民族”概念的内涵也在不同学派的争论中有着不同的理解。据西方学者的研究,民族(nation)原本不具有任何政治属性,只是在欧洲漫长的社会历史演进中,“nation”一词才从非政治属性的词汇演变成“改变近现代世界政治景观”的政治术语,成为重构欧洲国家形态、影响社会政治生活的话语。纵观民族(nation)及其附属的政治内涵的变化过程,起初作为一个群体的称谓是被“外人”指认和给定的,后来演变为群体内部成员的自我认同;从这种认同产生一些集体活动,到欧洲启蒙运动和法国大革命与理性、自决、平等、自由等观念紧密联系在一起,进而上升为与民族主义(nationalism)的目标相连的政治信念和政治价值。二战之后,“nation”概念及其背后政治追求的广泛传播,在全球更激发起殖民地人民的政治自觉和政治行动,成为改变现代世界政治图景的巨大力量,最终形成“民族国家体系”。

可见,“民族”概念的源起本身是表达人类生存方式的一种语言符号,但其在演进过程中,特别是在对传统权威的挑战中,“民族的含义发生了一个虽小却微妙的变化,当传统的权威结构受到挑战时。‘民族’呼吁的强度似乎增大了”,并且逐渐演变为一种“革命力量”胜利的产物和象征。“在法国大革命期间,我们发现人们经常求助于这个概念”。但在这一演进过程中,它所代表的“资产阶级立场”,表现为以代表“国民利益”的面目出场,却又最终倒在“我(资产阶级)就是国民利益的忠实代表”的虚假的现实表达之上。究其原因,在于资产阶级只借用了“民族”意识作为自己的一个政治动员口号,其阶级属性决定了难以代表构成民族之基础的民众的根本利益。马克思、恩格斯在对民族与阶级关系的论述中,有关民族共同体内资产阶级民族和无产阶级民族的划分,以及资产阶级和工人阶级两种不同的民族性的论断,深刻揭示了民族概念的复杂性,对我们正确把握民族概念的内涵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长期以来,我国民族学界对“民族”概念存在的诸多争议,原因是中西语境下“民族”概念的歧义、不同历史时期的民族特性差异、意识形态功能作用的重要影响。所以,关于“民族”概念,一方面要理清概念形成的理论来源及其演进中的诸多变化,另一方面要把握概念背后的历史文化传统和意识形态的需要。

(二)西方“民族”概念的国家指涉与民族主义“滥觞”

西方的“民族”是与“民族国家”有着密切联系的概念,国家是民族的政治屋顶,民族是国家的情感支撑。理解西方的“民族”概念,需要从现代民族国家的形成过程中去把握。一方面,民族国家是与过去的王朝国家、城邦国家、神权国家和帝国相对立的一种全新的国家形态。民族国家的生成是西欧资产阶级为了结束国内封建割据局面、统一国内市场、改变民众过去忠诚和效忠的对象(君主、教皇、帝国首领、贵族),转而把忠诚投向通过选举(民主方式)而产生的人民主权者。因此,一方面,民族国家内部民众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公民之间的关系,而不是过去的依附(分层的权利分配)关系;另一方面,民族国家理论所要建立的新形态国家主权是独立的。与过去的王朝国家、城邦国家、帝国等国家疆界间的任意分割相比,民族国家要求国家“主权独立”,“国家对国界范围内拥有排外的控制权”,其理论基础是“契约论”和“人民主权论”。随着民族主义思潮的全球扩散,由主权独立的民族国家及其组成的现代民族国家体系,逐渐形成为当今国际社会的基本构架。

然而,与西方民族主义的理想图景——“政治的和民族的单位应该是一致的”相反,当今世界绝大多数国家都是多民族国家,民族问题成为大多数国家必须面对的主要社会问题。尤其是随着全球化浪潮的加速推进,世界范围内的民族跨国迁徙、混居与民族国家的传统理念形成张力,全球化和族裔民族主义两种趋势都在发展,民族问题不仅在发展中国家,在西方发达国家也变得复杂尖锐,成为各种政治力量博弈的借助对象。霍布斯鲍姆认为,全球化、民族认同与仇外心理的相互纠缠,使民族国家的正当性对居住在其领土上的居民而言日渐衰落,民族认同危机由此而生。源自西方的民族与国家一体的理论,迫切需要对这一人类社会发展大势作出与时俱进的阐述,构建新的国家叙事,建立包容性的国家认同,否则,任凭极端民族主义大行其道,人类社会必将重蹈对抗和撕裂的覆辙。

进入新世纪,民族主义回潮及其对各国内政外交的影响日盛,民族主义意识形态的重大影响不可小觑,一定程度上,民族主义意识形态已经成为民族理论研究领域的暗礁或旋涡。民族主义理论成为不具备国家形式的民族寻求独立建国政治诉求的理论依据,作为“以该民族及其国家为最终效忠对象的一套既定的思想、信仰和行动”,这种“认为自己的民族比其他民族优越,特别强调促进和提高本民族文化和民族利益”的民族利益至上观念,在不断丰富并理论化以后,不仅所具有的意识形态动员能力显著提升,而且也逐渐渗透到学术研究之中,即将民族的利益诉求以理论化的方式加以表达。换言之,西方民族理论中关于“民族”概念的解释所蕴含的民族利益观,在多民族国家或者成为一些民族群体寻求独立自决的“促产婆”,或者成为利益分配的“催化剂”。民族自我意识在“民族”概念的敲击声中被唤醒,“民族”概念的阐释反过来又对民族共同体产生了唤醒和动员作用,促使他们朝着民族的方面进行“想象”和凝聚,导致其组织化程度的提高。因此,西方民族理论尤其是族裔民族主义理论对“民族”概念的学术阐释,不仅对民族与国家关系产生解构作用,而且在多民族国家还可能催化产生一种个人利益为本、本民族权益至上的政治诉求和政策偏好。

(三)构建“以我为主”的“民族”概念及其话语叙事

当前在我国的民族问题研究中,尤其要关注西方民族和民族主义理论的负面影响,警惕以下三种研究取向。一是对“民族身份”的过度强调。它促使民族身份定格化,“民族身份”成为社会治理的关键变量,这会导致族际之间“他者”意识的增强,民族之间区隔化,容易导致衍生出危及社会稳定的“暴点”。二是对“民族意识”的过度渲染。它容易助长狭隘的民族主义情绪,致使民族意识超越法治意识,淹没国家意识,冲击国家意志。三是对“民族问题”的过度强化。“民族问题”边界的肆意扩大,极易制造民族矛盾,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同时,民族研究不能等同于民族问题研究,要转换研究思路和范式。当前,我国的民族研究总体上滞后于民族事务治理实践,学术界应深入民族工作实践一线,从各地创新实践的鲜活经验之中探索民族发展的规律,创新理论话语,而不能故步自封,因循守旧,更不能为了论证自身的重要性,在研究中寻找差异性,用差异性证明特殊性,用特殊性反证重要性。换言之,要在民族发展的成功实践和着眼未来的民族复兴愿景中去寻找共同性,以增益共同体建设为导向,以“增进共同性、尊重差异性、包容多样性”为原则,辩证地处理好共同性和差异性二者之间的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国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深入思考中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基本国情,不断创造性地运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通过一系列有效的理念、制度和机制创新振奋伟大的中华民族精神,在解决民族问题上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历史性成就。尤其是基于对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正确认识,植根于中华民族优秀历史传统和具体国情,创造性地走出一条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更是具有广泛的人类价值和深厚的治理智慧。立足于中国实际,总结中国经验,厘清学理逻辑,“提炼出具有中国特色、世界影响的标识性学术概念”,为国际社会贡献中国在解决民族问题上的独特智慧,是新时代中国民族理论研究者的光荣使命。

“民族”概念中国化及其价值内核

“民族”是当今中国社会政治生活中使用最多的词汇之一。其实,直至近代中国也未生成出西方的“民族”观念,历史文献中虽然很早就有“族”“族民”“族类”“部族”等词汇,甚至也有“民族”称谓,但用来指称某一具体民族,又能蕴涵其一般性现代抽象含义的“民族”概念,却是在晚清时期才得以较多出现的。今天,我们基于一种新的历史视野和理论诉求,强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新时代的“民族共同体”话语,既需要回溯“民族”概念引入及其百年来在中国政治和学术场域的发展变化过程,又要准确把握数千年来中国民族现象生成和演进的历史规律,从比较中辨别其中的差异性,这是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和话语体系的前提。

(一)西方“民族”概念的引入及其争论

“民族”概念引入中国,在特定时空与中国的历史文化和政治传统相互碰撞、相互调适的过程中,引起争论是难以避免的。一方面,中国延续数千年的众多民族(族际)群落并存的历史文化场域,使“民族”概念在进入伊始便形成了一个“二元话语体系”,即“中华民族”与“少数民族”的同时并存。正如费孝通先生所言,“民族”概念被引入后便形成了对应民族国家的“中华民族”概念,以及指称历史上形成的多样性历史文化群体的“少数民族”概念,于是便出现了“中华民族和它所包含的50多个民族都称‘民族’的现象”。另一方面,中国在“民族”概念引入之时即遭遇“王朝中国”向“现代中国”转型发展的历史巨变,并且伴随着追求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的双重政治任务。其间,随着西方“民族”观念所蕴含的权力观和民主化理念的传播和扩散,权力意识在中国民间生成,权力主体也从王朝向民众位移,“中华民族”作为西方“民族”概念中国化的最为生动的词汇,便具有了传统与现代、解救与解放的多重使命和寄托。同时,近代西方“民族”概念及其理念的传入也激发了国内知识界、思想界的广泛讨论,主要围绕“中华民族”的概念内涵展开:一是20世纪初关于汉族与“中华民族”关系的争论;二是20世纪30年代关于“中华民族”是“一个”还是中国存在多个民族的争论;三是20世纪80年代关于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理念下,中华民族是实体民族还是复合民族的讨论。中华民族共同体理念的提出,标志着这些争论事实上就有了明确的答案,即中华民族是一个复合民族,更是一个实体民族。

其实,对中国语言文字史的考究发现,很早就有“民族”一语,郝时远、黄兴涛和方唯规等学者研究认为,民族是属于古汉语的词,用于表达宗族和夷夏之辨。但这里的“民族”与近现代意义的“民族”是不完全相同的,一般来说,学界认为现代汉语中“民”与“族”合成一个名词——“民族”——是近代以后的事情。全面考察此一主题,比较权威的说法是《中国大百科全书》(民族卷)对汉语“民族”的解释:“在中国古籍里,经常使用‘族’这个字,也常使用民、人、种、部、类,以及民人、民种、民群、种人、部人、族类等字。但是,‘民’和‘族’组合为一个名词则是后来的事。1903年中国近代资产阶级学者梁启超把瑞士—德国的政治理论家、法学家布伦奇利(Bluntschli.J.K)的民族概念介绍到中国以后,民族一词便在中国普遍使用起来,其含义常与种族或国家概念相混淆,这与西欧的民族概念的影响有密切关系”。基于此论,对当今中国社会以及学术理论话语体系中“民族”一词的探讨,需要考察我国传统学术话语中“民族”术语的源流和使用。当前中国学界关于“民族”概念内涵,早期权威的解释来自于20世纪50年代以后的现代民族释义,这一解释既借鉴了斯大林关于民族定义的合理部分,又反思了其中的缺陷和不足。在经过了多年的理论争鸣和深入思考后,2005年首次对“民族”概念作出了我们自己的独特界定和科学阐释,即“民族是在一定的历史发展阶段形成的稳定的人们共同体。一般来说,民族在历史渊源、生产方式、语言、文化、风俗习惯以及心理认同等方面具有共同的特征”。这是“民族”概念中国化表达的尝试,所“表达的是一种自觉的主体立场”。

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族际整合是构建和谐民族关系的关键。中华民族是我们进行族际整合的最高目标,因此,中华民族共同体应该成为我们民族理论研究的基本学术话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我们从事学术研究的价值追求,从这个意义上讲,重塑中华民族概念,以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统领,将全国56个民族都纳入中华民族概念体系,对处理少数民族与汉族、少数民族与少数民族、各个民族与中华民族之间的关系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同时,对凝聚中华民族力量和智慧,助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正如梁启超在创设“中华民族”这一概念之初,引用德国学者伯伦知理的民族观点分析中国民族问题,他认为对于“国境大而民族小,境内含有数民族者”,应“谋联合国内多数之民族而陶铸之,始成一新民族”。

(二)中国“民族”概念自我表述及其指涉

近代以前中国社会生活主要以宗法关系为中心,以乡土为基础,政治生活的主线则是大一统国家框架内不同朝代之间的兴亡继替,追求中华正统是中国历史图谱中历代王朝的“立命”之本。中国自秦统一并建立中央集权的王朝政权后,所建立的都是多民族国家,形成了独特的国家形态演进过程,并没有内生地形成自己的民族国家,也没有形成与民族国家结合在一起的民族。所以,尽管“nation”被对应于中国古籍中已有的词汇“民族”“国家”“人民”“国民”等词语,但现代意义上的“民族”概念则是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中国历史进入近代以后,作为一种西方学术概念和新思潮被引介进来的。近代“民族”一词引入中国,就附着了两个最显著的色彩:其一是救亡图存的色彩,引领人们追求世界格局之中主权“平等”身份;其二是形成了“中国整体”观念,与“民族”意识一同被唤醒的还有“民族团结”“民族自强”意识。这才是中国起始“民族观”的理论真谛。

新时代面对中国民族研究新的理论诉求,必须立足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国情、历史文化传统以及民族治理实践智慧,挖掘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的“天下一体”的大一统总体观念,依据中国各民族世代在中华大地上共生共存的历史事实、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主线,建立中国特色的民族关系话语模式,构建符合中华民族整体观所需要的“民族共同体”概念。这一新型“民族共同体”概念必须包涵四个基本内涵: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华民族共同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同时,在中国特色“民族共同体”概念的建构中,还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西方民族国家理论的局限性和负面效应。一段时间以来,在我国民族研究界,西方民族国家理论包括后来的多元文化主义、族群政治理论等理论范式的传入,在不加甄别和盲目“中国化”的前提下,简单地应用于中国民族关系和民族问题的理论研究及实践指导,已经使中国的民族问题更加复杂化,具体表现为使民族政策理论更加复杂、使民族关系更加复杂、使民族精英的思想更加复杂。从这个意义上说,民族理论研究的外溢效应及其对民族政策和民族工作的复杂影响,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中华民族共同体”:概念与实践

中国从民族观念到政治制度走了一条有别于西方的道路,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不仅诞生了真正意义上的现代民族国家,而且还是一个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换言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缔造者是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下,基于人民主权思想而建立了“人民共和国”,而非简单地源于西方民族国家理论观念下的“民族国家”,“中华民族”的“民体”构成单元是“人民”而非简单的“国民”概念,人民主体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伦理的根本属性。这就意味着进行中国民族理论的研究,首先要确立人民立场,以人民为中心确立中华民族整体观念,致力于建设一个以各民族人民大众为主体的中华民族共同体,以服务于民族整体发展战略。

(一)“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概念内涵

开展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研究,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探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生成逻辑,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都离不开对“中华民族”这一核心概念的深入解读。追溯“中华民族”的形成过程,自然会梳理到中国各“民族”在“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中形成“多元一体”到“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过程。中国化的“民族”就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基于这一“民族共同体”的意蕴表达,“中华民族”是一个现代民族称谓,而非简单的“中华”+“民族”。“中华民族”是中国各民族有机交融而成的民族共同体的一种话语表达方式,是近代中国对于我国独特的民族存在方式的一种概念性表达,其内生的逻辑推演和学术探讨应该回归于对中华民族的“整体性”观照、“一体性”探讨和“共同性”培育,而不是“离散型”辨析、“多元化”解构和“差异性”探源。正如“中华民族”一语的创立者梁启超所倡导的轻地域血统、注重历史文化和现实整合因素的“大民族”观一样,当今时代的“中华民族”研究中,关于“中华民族共同体”概念内涵的整体性、结构的一体性和价值的共同性,应该成为新时代中华民族研究的理论主旨及价值追求。

“中华民族共同体”概念的内涵整体性表明,中华民族共同体是在历史发展中形成的,无论其处于“自在阶段”还是“自觉阶段”,以“共同体”形式呈现的中华民族都是一个自在天成的民族,这个民族的根本特性在于其从一开始就有一个民族共同体的思想观念内隐其中,并且形成了以“大一统”为核心理念的民族观念。只是到了近代,面对外强欺凌和封建落后的双重压力,中国知识界为了提振民族精神,推动社会发展,开始引入西学理论、学术观念和科学技术,开启了一波西学东渐、洋为中用的“学器、学技、学制和学魂”之旅。西方民族国家理论也如约而至,共同构成当下我国学界探讨的具有不同渊源的四种“民族”理论:中国传统的群体认同思想体系、源自西欧的“民族”(notion)理论体系、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上衍生的“民族”思想体系、白人殖民国家中衍生的“民族—族群”理论体系。这当中,民族国家理论影响深远,中国在近代选择了民族国家建设路径之后,与民族国家结合在一起的“民族”概念便被引入国内,并且创造了与西方民族对应的“中华民族”概念。但这个概念在现代中国的理论话语体系中,始终都是以“共同性”意蕴贯穿于一体的。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在谈论中国境内某一具体民族时,毫无疑问地内隐着这一民族是中华民族的一员;在谈论和运用“中华民族”概念时,也一定特定地内蕴着它是由56个具体民族组成的话语含义。这种理论表述话语特点,本身就是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国情的独特性和中华文化语言表述特点所必有的表达,当然也应该成为我国民族理论研究的中国化独特体系之基础。

20世纪80年代,费孝通先生提出著名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理论。在“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理论中,费老以“一种开创性的、全新的视角”来解读中国民族的演进发展历史,通过对比中外民族形成过程的异同,“在事实的对比当中来对比各自应用的‘民族’概念和相关理论”,有效避免了“盲目照搬”的弊端。费老在“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结构梳理和精妙表达中,对中华民族的解释非常经典的一段话是:“中华民族作为一个自觉的民族实体,是在近百年来的中国和西方列强对抗中出现的,但作为一个自在的民族实体则是几千年的历史过程中形成的”。这里有两个鲜明的学术立场:其一是中国数千年来的“民族实体”就是中华民族,其二是这个以中华民族指称的民族实体,无论是在自在阶段,还是在自觉阶段,都是一个交融性的“中华民族”,而非各自独成的离散性的“民族”。换言之,“中华民族共同体”概念的结构一体性表明,中华民族至今是客观存在的,是一个实体性的存在,是一个整体性的存在。在漫长的历史演进中,组成中华民族的各群体间无论是你来我去,还是我来你去,始终都以中华民族作为自己的基本归宿,最终构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这个中华民族结构一体性的基本样态。

“中华民族共同体”概念的价值共同性表明,我们在开展民族理论研究时,首先需要确立一个基本的学术立场和价值追求,即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基本判断和国家属性定位,是与西方的民族国家有着完全不同的概念内涵。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这绝对不是西方语境和理论描述中的“民族国家”。“民族国家”是一种源于西方民族实践的表述,而“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则是对我们所具有的国家属性的规定和完整表达,核心是“统一”,同时,“统一”与“多民族”是一个完整的概念,不可分而论之。“统一”是基于中国历史与现实的本质呈现,“多民族”则是基于国家的基本构成。这个“多民族”共同组成中华民族,其表现形态就是客观存在的中华民族共同体,也是“我们56个民族是中华民族共同体”。

当代中国,在基于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中华民族观中,中华民族的本质是人民主体性,全体“人民”是构成现代中国和现代中华民族的真正主体和基本单元,“人民主体性”高于“民族性”。基于“人民主体性”的视角,中华民族核心意蕴的最直接表达就是“中华民族共同体”,着眼于中华民族的未来,服务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实践,更需要中华民族共同体这一全新的理论方法、研究思维和实践导向,也即我们是一个各民族共同组成的人民共和国,国家主权的个体构成是“人民”,而非西方民族国家理论中的“国民”概念,在研究民族问题时必须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基本立场,遵循人民主体性的学术逻辑。从这个意义上说,西方的民族国家理论可以吸收借鉴,但应该是中国化的借鉴。同样,在对中国民族问题进行研究时,我们必须秉持的基本学术立场是中华民族的本质内涵是共同性,紧扣中华民族数千年历史演进的主脉,把牢“两大历史规律”的典型特征,以“四个共同”所明确表达的历史视野,夯实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研究的学理和价值根基。

(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中华民族共同体”概念的提出有着明确的实践导向,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一种思想观念,要求牢固树立中华民族“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和正确的中华民族观,不断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巩固和促进中华民族大团结,助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作为一种思想观念的生成,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应该聚焦三个层面,即“意识”“共同”和“铸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意识”是基础。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一个具有完备体系的思想观念,是各民族在长期的交往交流交融过程中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认知、情感、态度、思维等心理过程的复合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根本目的在于使各族人民牢固树立共同体理念,深刻认识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维护各民族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是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必然要求,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开创新局面的必然要求,各民族要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逐步实现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的全方位嵌入,促进各民族在理想、信念、情感、文化上团结统一,使各民族守望相助、手足情深。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共同”是核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代表着各族人民对我们的历史、文化、民族和国家统一的认同感,也代表着对中华民族这样一个命运共同体的深厚情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里的“共同”要求我国各族人民全面了解中华民族的历史和现实,真正了解中华民族共同体是怎么形成的,真正明白中华民族是一个自在天成的民族实体,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是中华各民族的历史选择,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真正理解我国辽阔的疆域是各民族共同开拓的,悠久的历史是各民族共同书写的,灿烂的文化是各民族共同创造的,伟大的精神是各民族共同培育的。真正认识到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共同性,一体多元是一体下的多元,一体是主线和方向,多元是要素和动力。中华民族之所以能成为唯一一个人类文明史上没有中断过的伟大民族,根本原因在于中华文化与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形成和发展。中华民族是一个大家庭,各民族都是这个大家庭的成员,“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是新时代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生动内涵和价值追求。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铸牢”是关键。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铸牢”,这是推动社会全体成员从认知到实践并自觉内化为牢固的自我意识的一种社会实践活动,其根本目的在于把我国各族人民紧密团结在一起,守望相助、凝心聚力,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汇聚起磅礴伟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的“铸牢”,要求我国各族人民必须站在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的高度,深刻领会和全面诠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基本观点、基本观念、基本思想和基本价值。从有效应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战略逻辑,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一脉相承的目标逻辑,从中华民族“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现实逻辑,从“加强文化认同,共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文化逻辑,从新时代我国各族人民奋力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实践逻辑等多维视角,全面把握新时代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使命新要求。从理论自觉、人民立场、国家战略、民族品格、文化自信等多维视角,立体构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创新发展路径,探索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有效载体,使各族人民从骨子里认同中华民族共同体,从思想深处热爱中华民族共同体,自觉做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由衷热爱者、积极建设者和坚定捍卫者,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边疆稳固、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结语

无视中外国家国情和文化传统的现实差异和本质区别,不加甄别地照搬西方学术理论话语体系,是时下我国民族理论研究中困惑和纠结的主要原因,也是当前我国民族工作领域需要纠偏的根源,需要我们深刻反省。西学当然可以借鉴,但借鉴西学理论需要结合中国实际,才能对破解中国问题有所裨益。也就是说,当我们分析中国的民族问题、界定中国化的“民族”内涵时,要为“民族”概念赋予中国元素,以改变被动消费西方概念、避免为西方主流理论牵制,推动民族概念中国化,由此真正努力摆脱“nation”内在的逻辑和政治紧身衣。

当历史发展到今天,我国各族人民已成为国家的主人,人民当家作主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人民理念已经成为我们的基本立场。在民族理论体系中,应坚守“人民主体性”学术立场。理论与实践都反复证明,任何一种国家制度要赢得国民认同,根植于人民的心中,首先应该根植于特定的社会、历史与文化,从而孕育和发展其内在的合理性。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研究,要深入中国民族治理实际,汲取民族治理的传统智慧,立足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生动而鲜活的实践,坚定不移地走中国化道路,努力建设学科布局优、学术根基牢、科研水平高、服务能力强、国际影响大的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换言之,形成独具中国特色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理论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为新时代我国民族事务治理提供理论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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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

 中国社会科学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是由中央统战部、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国家民委联合设立,依托中国社会科学院并由民族学人类学研究所承担具体建设任务的民族研究机构,是服务决策、学术创新、培养人才的科研创新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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