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流传至今的史册中对于扁鹊里籍的文字记载寥寥,但稍加梳理,就可以从字里行间的逻辑中分析出真相。
吴大夫的文章引用了大量史料和文献名词,对于没有文献背景的读者可能会阅读吃力,小编在此先对文章大意做一个通俗的梳理:
一、《史记》中记载的很清楚,扁鹊是临淄郑阳人。但在传播过程中,由于古汉字的书简书写方式,“郑阳”被误传成为“鄚”,后世部分研究者在临淄境内找不到“鄚”,才不断扩大搜寻范围,在河北任丘寻到了“鄚”这个小城,就把它定为扁鹊故乡。
二、随着著名文物陈璋圆壶、陈璋方壶的出土,其铭文中对于“郑阳”的明确记载,有力证明了“郑阳”就是齐都临淄的一处领地。“鄚”之说便不攻自破了。
三、到了西汉,扬雄在对扁鹊的描述中添加了“家在于卢”这个标签。后世部分研究者又开始据此寻找,发现长清古代曾置卢县,就把长清定为扁鹊故乡。
四、但“卢县说”忽略了两个重要元素:一是“家在于卢”文后还有一句“医多卢”的描述。既然是名医辈出的地方,必然是一处名地,这与卢县在历史上的知名度不符;二是临淄城又名“虏城”、“卤城”,卢、虏、卤为古音通假,这是历史上常用的书写方法;另外,根据《史记》记载,春秋时期养客之风盛行,扁鹊曾为王公贵族做过长达十年养客之舍的舍长,其家庭住址当离临淄王城不远。
五、综上以及其他关于扁鹊的正史文字,我们不难得出一个结论:只有扁鹊里籍在临淄,才能合理串联所有正史中对扁鹊身世故事描述的片段。
也就是说,只有扁鹊是临淄人,史记才不会互相矛盾。
以下是期刊正文
原文如下: 扁鹊里籍何处,汉代的文献当中未记载争议。但三国之后出现纷争。今有“长清”、“任丘”诸说。本文对诸说进行辨析,提出新资料论证“扁鹊者,勃海郡郑人也”之“郡”确为衍文,认为“奠昜”传写为“郑”或与齐地文字书写特点有关,并根据《水经注》“虏城”和《史记》中“舍长”的记载,认为“郑”与“卢”实为一地,即古临淄。最终认定只有扁鹊里籍定为临淄,才能地上、地下资料相互印证,毫无矛盾的理解《韩诗外传》、《史记》、《说苑》、《法言》中关于扁鹊里籍的记载。
扁鹊里籍何处,在西汉年间记载一脉相承,本无歧义。因为后人不解扬雄原意,而致生纷纭。
扁鹊里籍现存最早文献当为《韩诗外传》。《韩诗外传》云:“入言郑医秦越人能活之。”后司马迁结合当时所见资料,认定:“扁鹊者,勃海(郡)郑人也,姓秦氏,名越人。”又云:“言臣齐勃海秦越人也,家在于郑。”从司马迁看来扁鹊姓秦,名越人,是齐国郑人无疑。而且当时之人对此也无异议。如当时之人有不同意见,则司马迁当如《老子韩非列传》中引用多种不同意见辨别老子一样对扁鹊进行辨别。但《扁鹊仓公列传》中司马迁并未提出其他观点。因此可以认为司马迁当时对于扁鹊里籍并无争议。此后刘向《说苑》同样说:“入言郑医秦越人能活太子。”
后扬雄《法言》说:“扁鹊,卢人也,而医多卢。”《汉书·司马迁传》云:“自刘向、扬雄博及群书,皆称迁有良史之材,服其善序事理,辨而不华,质而不俚,其文直,其事核,不虚美,不隐善,故谓之实录。”扬雄服膺司马迁,故扬雄应该遵从司马迁的观点。扬雄后200年间,文献当中也无扁鹊里籍之争议。
但三国之后,由于后人误解,出现了对扁鹊里籍的不同说法。但结合地上文献和出土文物,扁鹊里籍当可确认。原来汉代文献对扁鹊里籍记载实际上是一致无疑的。
扁鹊里籍的不同观点及其争议1、泰山卢人说
三国韦昭在《汉书高帝纪》注扁鹊为“泰山卢人”。今人认为是山东长清,今属济南。《尚书·禹贡》:“海岱惟青州。”“泰山卢人”把扁鹊故里从海指向了岱。《法言》:“昔者姒氏治水土,而巫步多禹;扁鹊,卢人也,而医多卢。夫欲雠伪者必假真。”意思是说因为扁鹊是卢人,故医生多出自卢,同时也有一些医者虽然不是在卢学习医术,但也自称出自卢。故何爱华[1]先生提出疑问,如果卢为长清,那么哪些医家属长清或自称从长清而来?这点没有史料可以说明。何爱华先生还指出济南长清距海甚远,扁鹊无法称为“勃海卢人”。
2、鄚人说
后《史记集解》引晋人徐广曰:“鄭当为鄚。鄚,县名,今属河间。”唐司马贞在《史记索隐》中说:“按渤海无鄭县,当作鄚县。”“鄭”与“鄚”字形相近,确易相混。《旧唐书》莫州条[2]有:“开元十三年以鄚字类鄭字,改为莫”之记载。故有文章[3]认为《史记》、《韩诗外传》、《说苑》等书将“鄚”字误刻为“鄭”字是极有可能的。鄚,后为河北省任丘市鄚州镇,现由雄安新区托管。
但汉时渤海郡无“鄭”也无“鄚”。《说文解字》:“鄚,涿郡县。”段玉裁注:“河间郡鄚、故属涿。《史记》曰:‘扁鹊者,勃海郡鄭人。’徐广云:‘鄭当为鄚’,按司马以鄚系勃海者,境相际也。扁鹊,汉以前人,不当覈以汉制耳。”段玉裁认为鄚以前属于涿郡,并不属于渤海郡,而且扁鹊是汉以前人,按照《史记》的惯例,不应当用汉制的渤海郡来表示里籍。
笔者考查文献另得其他依据。《旧唐书》云:“莫,汉县,属涿郡,至隋不改。”[2]《旧唐书》认为从汉至隋,“鄚”或“莫”从未属过渤海郡。《史记集解序》说徐广曾“研核诸本”、“具列异同”。《史记集解》所收徐广注语计2216条[4-5],或说2250条[6],而列诸本异同者达1026条[4],一说1035条[5]。但本条诸本前后均一致写作“鄭”并无写作“鄚”的版本。故徐广只能在注中推测:“鄭当为鄚”。三家注中也无其他版本作“鄚”的记载,而且《韩诗外传》《说苑》均作:“鄭”。一书误刻有可能,《史记》多版本及其他两书同时误刻几无可能。故说“鄭”字误刻,应为臆断。
3、齐为人名非国名说
唐陆德明《经典释文》扁鹊条中引《史记》云:“姓秦,名少齐,越人。”[7]故郭世余[8]认为扁鹊姓秦名少齐,齐与齐国无关。由于历史的原因,《史记》确实版本众多,但晋时徐广《史记音义》曾“研核诸本”、“具列异同”,其中并无此本痕迹,其后《史记》三家注中均无此本痕迹。可知《史记》中此句当时记载一致。再看《经典释文》仓公条中《史记》云:“姓淳于,名意,临淄人,为齐太仓令,汉文帝时人。”[7]通行本作:“太仓公者,齐太仓长,临菑人也,姓淳于氏,名意。……文帝四年中。”二者语意相仿,但语序大异,并且文字也有不同。而且《史记》原文中不可能出现“汉文帝时人”之语。故笔者认为《经典释文》扁鹊条对《史记》的引用也非原文抄录。这里还是遵照通行本为佳。
4、鄭为郑阳(奠昜)说
古今多位学者指出“扁鹊者,勃海郡郑人也”中的“郡”字为衍文。卢南乔[9]指出北宋真宗时王钦若《册府元龟》卷八五八采《扁鹊传》有“郡”字,《太平御览》卷七二一采《扁鹊传》没有“郡”字。卢南乔先生还提到日本丹波元简指出日本流传之宋本《太平御览》也无“郡”字,丹波元简同时指出南宋张杲《医说》引用时也没有“郡”字。邵冠勇[10]认为“郡”字的衍入,始自宋代。因此,何爱华先生[1]认为“郡”字为衍文之说,是完全可以成立的。本文作者认为从《史记索隐》注文看也当无“郡”。《史记索隐》注文即是:“勃海无郑县”。渤海后并无“郡”字。如唐时本句有“郡”字,则注文当是“勃海郡无郑县”。
另外笔者找出唐宋间文献中还有多处无“郡”的例子。《六臣注文选》唐李善注:“《史记》曰:‘扁鹊,渤海郑人也,姓秦氏名越人。’”[11]《鹖冠子》宋代陆佃注:“扁鹊,勃海郑人也,姓秦氏名越人。”[12]宋赵次公注东坡诗曰:“《史记》:‘扁鹊,渤海郑人,姓秦氏。’”[13]《蒙求集注》 宋徐子光注:“《史记》:‘扁鹊,勃海郑人,姓秦名越人。’”[14]这些文献均无“郡”字。
故关于扁鹊里籍当以“扁鹊者,勃海郑人也”或“言臣齐勃海秦越人也,家在于郑”为正。
何爱华[1]先生对扁鹊里籍的认定具有戏剧性转变。何爱华先持任丘说,后转变为长清说,最终根据地上文献和出土文物认定扁鹊是郑阳(奠昜)人。
何爱华先生根据1982年江苏盱眙出土之《陈璋圆壶》以及藏于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的《陈璋方壶》之铭文“奠昜陈得[15]”,以及古玺“奠昜陈得三[16]”、齐陶文中的“陈得三奠昜[17]”,认为《史记·扁鹊仓公列传》中“家在于郑”中的“鄭”即是齐国之“奠昜”。“奠”字即古之“鄭”字,“昜”即为“阳”。何爱华先生认为“郑”,当指齐国“郑阳”。孙敬明先生认为齐陶文集中出土于临淄[18],并且带有文字的陶器产于临淄,何爱华先生利用这些陶文资料,而论证中国医学奠基者扁鹊为齐国人,可谓是信而有据[19]。(关于“奠”即“鄭”之古字,李学勤《字源》有明确的说法。清华简中郑国之“鄭”即做“奠”。孙敬明近文《陈璋壶与郑阳论及扁鹊里籍郑地》指出两周金文与陶文中“奠”,于器名则释之为“尊”,于国、地、氏族名则读作“鄭”,且多不从“邑”,而齐国陶文则缀加“土”符,此乃齐国文字特色,还指出文献与古文字资料中,地名习见简称,战国秦汉时期地名繁简互称,乃为社会之普遍现象,扁鹊自报家门云:“臣齐渤海秦越人也,家在于郑”,其“郑”即“郑阳”。)但是何爱华先生没有指出“卢”到底为何处。
扁鹊里籍汉代记载实无不同笔者在研究过程中发现了《水经注》中一条前人未注意到的文献,根据此文献可以认为“卢”即临淄,与齐国之“郑”实为一地。《韩诗外传》、《史记》、《说苑》、《法言》关于扁鹊里籍的记载一脉相承,本无二致。
1、关于郑阳的研究
“郑阳”何以在《史记》中变为“郑”,这有几种可能。一种是“郑阳”当时可能简称为“郑”;一种是传写过程中“昜”字脱落;另外还有一种笔者认为更有可能,即“奠昜”二字从篆书传写过程中,二字误为一字,即“奠昜”被看做“鄭”。篆书中“昜”字与“邑”字形接近。篆字的构件位置是可以互换的,而且齐系文字的“邑”部或在左,或在下[20],而出土的文字的“昜”或在奠左或在奠下,所以“奠昜”后世被传写成“鄭”是极有可能的。2002年新泰出土的多片战国末期齐陶文“奠昜陈得叁某”,奠下有土字。古文字中邑旁与土旁通用,学者认为也应也释为“鄭”[21]。
那么“郑阳”在哪里呢?郑阳具体在何地,目前没有进一步资料确认。
周晓陆[15]先生认为奠昜、平陵当为一地,应在临淄东北附近。孙敬明[22]先生也推断郑阳应在临淄城北。
根据曲英杰[23]先生的相关判断,郑阳应该就在临淄附近,为田齐贵族居所。齐陶文中除“奠昜陈得”外还有“平陵陈得”。《韩非子·外储说右下》载:“齐桓公微服以巡民家,人有年老而自养者。桓公问其故,对曰:‘臣有子三人,家贫,无以妻之,佣未及反。’……一曰:桓公微服而行于民间,有鹿门稷者,行年七十而无妻。”《说苑·贵德》作:“桓公之平陵,见家人有年老而自养者。”故可知平陵当在临淄鹿门附近。齐陶文中的“陈”下有“土”字,此为田齐专用字[24],也是鉴定齐器的可靠标尺[25]。“奠阳”当与“平陵”同为陈氏居所,故也当在临淄城附近。根据《民国临淄县志》[26]临淄有有郑家沟、郑王庄、郑家辛庄、郑家郭村,或为郑阳遗迹。
曲英杰[23]还指出据地质学研究,古时海岸线要较今日内缩,距今2万年前古临淄城北距海岸约10里,5000年前古临淄城北距海岸约50里。《说文解字注》引《齐都赋注》曰:“海旁曰勃”。扁鹊里籍定为临淄“郑阳”,正与“齐勃海秦越人也,家在于郑”吻合。即扁鹊是齐国海边郑阳人。郎需才[27]先生认为扁鹊自称“海边人”或有自谦之意,犹如自谦称“山野人”。《史记·苏秦列传》齐宣王对苏秦说:“寡人不敏,僻远守海,穷道东境之国也,未尝得闻余教。”也是自称在海边。这里确有自谦之意,也因为当时临淄确实就在海边。
2、 卢为虏城临淄
中国古代地理名著北魏郦道元《水经注》淄水条云:“其外郭,即献公所徙临淄城也,世谓之虏城。言齐愍王伐燕,燕王哙死,虏其民实诸郭,因以名之。”清初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被誉为“千古绝作”、“海内奇书”,其营丘条也有:“其外郭即献公所徙临淄城。世亦谓之虏城。齐湣王伐燕,虏其民实居郭中,因名也。”[28]《战国策·燕策》记为齐宣王伐燕,燕王哙死。[29]虽然是齐宣王伐燕还是齐湣王伐燕有不同说法,但临淄城称为虏城当无疑义。虏、卢二字古音通假。虏城可为卢城。
古籍中还有其他“卢”、“虏”通用之例。《新唐书·列传第六十一·李光弼》:“乌承玼,字德润,张掖人。开元中,与族兄承恩皆为平卢先锋,沉勇而决,号辕门二龙。”[30]明张岱《夜航船·卷十·兵刑部·辕门二龙》:“唐乌承玭,开元中,与族兄承恩皆为平虏先锋,号辕门二龙。”[31]辕门二龙,一写作平卢先锋,一写作平虏先锋。虏、卢通用。
古人在记录语言里某一个词时,往往用声音相同或相近的字来书写,有时写成这样,有时又写成那样。如稷下又作棘下,临淄又作临菑,齐湣王又作齐愍王、齐闵王。原来临淄就是虏城,卢人就是临淄人。“医多卢”即是说当时医生多出于临淄或者多号称出于临淄。正与《史记·扁鹊仓公列传》记载扁鹊及临淄人淳于意均有众多从学弟子吻合,而且汉时扁鹊学派影响巨大[32],故曰“医多卢”。(扬雄“医多卢”的说法即应是源自于《扁鹊仓公列传》)
“昔者姒氏治水土,而巫步多禹;扁鹊,卢人也,而医多卢。”“卢”与“禹”同韵,故《法言》用“卢”,而不用“郑”。
3、 扁鹊当在临淄为人舍长
从“扁鹊为人舍长”看,扁鹊家在齐都临淄的可能性也远大于其他二地。
“舍长”一词《史记》中除《扁鹊仓公列传》外,还见于《孟尝君列传》。《孟尝君列传》中传舍、幸舍及代舍,为上、中、下三等之宾客住宿客馆之名,其管理人员为传舍长或称舍长。舍长一词,《史记索隐》引刘氏云:“守客馆之帅”,现代一般译为旅社负责人[33-36]之类。但根据文义,扁鹊“为人舍长”应该是给某王孙贵族做私人客馆的舍长。战国时期,各国之国君或王孙贵族多有养士之风,如著名的战国四公子,均有很多门客,孟尝君即有“食客数千人”。只有这种地方才可能“舍客长桑君过,扁鹊独奇之,常谨遇之。长桑君亦知扁鹊非常人也。出入十余年。”一般的旅社怎可能方便的出入十余年?只有类似的食客才方便的出入十余年,而舍长可以方便的“谨遇之”。而养士的国君或王孙贵族当居国都,而非他地。齐国的国都临淄当时即是大城市,即便是一般的旅社也是在大型城市的概率远高于小城市。故扁鹊当在齐国国都做某王孙贵族的舍长,作为临淄郑阳人,正适合从事此类事务。
结论
综上所述,扁鹊的里籍当定在虏城(卢城)或郑阳(奠昜),也就是今天的齐国故都——淄博临淄。只有扁鹊里籍定为临淄,才能地上、地下资料相互印证,毫无矛盾的理解《韩诗外传》、《史记》、《说苑》、《法言》中关于扁鹊里籍的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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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一直感动于刘更生老师的呼吁:
扁鹊开创了中医学,他不只属于某一地,不只属于某一时,而是属于整个中医,属于整个人类!扁鹊,不仅值得每位中医人景仰,而且值得万人景仰,值得万世景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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