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漯河市一充电运营服务企业因“糊涂账”被约谈。
据中国市场监管新闻网报道,漯河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调查中发现,相关企业为图省事,将本应分别标示的电费(0.568元/度)和服务费(0.632元/度)合并标注为“1.2元/度”,扫码界面仅显示单一价格。这一行为导致充电用户无法区分实际电费成本与服务费,违反了明码标价规定,存在价格信息不透明问题。
▲图源中国市场监管新闻网(充换电研究院截图)
这一看似简单的“价格标注不规范”事件,实则也是电动汽车充电站规范运营过程中,运营商的潜在“踩坑”风险。当电费与服务费被“一锅烩”,不仅架空了消费者知情权,如有意“投机取巧”,同样可能会导致场站的稳健经营被“反噬”。
电费服务费被合二为一?
监管部门: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报道称,相关充电运营企业为图省事简化流程,将本应分别标示的电费(0.568元/度)和服务费(0.632元/度)合并标注为“1.2元/度”,扫码界面仅显示单一价格。此举导致消费者无法区分实际电费成本与经营性服务费,违反了明码标价规定,存在价格信息不透明问题,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而根据规定,充电费用应由电费和服务费两部分构成,其中电费严格执行国家规定政策,服务费则需通过市场竞争形成,且需明码标价。经市场监管部门约谈并宣讲相关政策,该企业则在规定时限内及时改正了违法行为:
一方面,在充电界面明确拆分电费(0.568元/度)和服务费(0.386元/度),保障用户知情权;另一方面主动将服务费从0.632元/度降至0.386元/度,降幅达39%。以一次充电50度为例,用户实际支付费用从60元降至47.7元,单次节省12.3元。
▲正常标注电费及服务费明细的充电费用
鉴于该企业是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在收到《责令改正通知书》后能够迅速整改到位,漯河市市场监管局对该企业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构建场站全生命周期竞争力
合规经营不可或缺
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文件明确规定:“充电设施经营企业可向电动汽车用户收取电费及充电服务费两项费用。”因此,电动汽车充电站往往采取“电费+服务费”双轨制收费结构。其中,电费是国家管控的基础能源价格,执行政府定价目录,其定价机制受严格约束。充电桩运营企业无权擅自调整电费标准,必须“照单收费”。服务费则不同,它是充电站运营商提供场地、设备、维护等综合服务的对价,属于典型的市场调节价范畴,国家政策也相应鼓励通过市场竞争形成服务费标准。

而在各地充换电基础设施管理条例中,通常会明确指出:“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进行明码标价,明确标示价格所对应的商品或者服务。” 因此,场站运营商将电费与服务费分别、清晰标示,是遵守法规的底线要求。
诸如上述案例中体现出的不规范运营,短期看似乎“方便不少”,实则也为充电站埋藏了多重风险隐患。

首先,相关违法违规操作,必然会触发监管处罚。如在2024年,湖南宁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的一则案例中就提到,该局对湖南某新能源有限公司未按照湖南省发改委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转供电环节价格政策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工商业终端用户价格的规定,分“尖”“峰”“平”“谷”时段擅自制定不同充电收费标准,并通过某微信小程序进行公示。在2022年12月至2024年4月,当事人不执行政府指导价,违规加价收取电费27476.88元。对于这一不执行政府指导价违规收取电费的违法行为,该部门依法作出了罚没82430.64元的行政处罚。
其次,模糊的定价通常伴随场站运营运维服务缩水,导致场站持续经营隐形成本攀升。同时,非规范经营的场站,在竞争层面,往往无法获取车主用户的信任,不良好的充电体验也会相应降低车主的“回购意愿”。运营商也无法获取因服务增值带来充电服务费的合理溢价。
▲图源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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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将场站充电价格标示纳入日常巡查重点,相关政策文件要求运营商在APP、小程序以及场站内清晰展示电费单价和服务费单价。同时,一些地区也要求运营商在充电账单中,为车主提供“费用明细单”,分列电费、服务费金额及计算方式。
在充电基础设施面临洗牌的关键期,规范运营不仅仅是监管红线,更是场站全生命周期的重要法则之一。
而规范经营对运营商而言,本质上也是告别“一锅烩”的粗放时代,并以此构建清晰、规范、高效的充电服务竞争体系。